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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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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点击次数:5003 更新时间:2025年08月11日09:08:23 打印此页 关闭

    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
    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更新,福建省红太阳精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公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现郑重声明如下:

    一、提前实施标准

    公司决定,自 2025 年 8 12日起,食品标签将提前执行下列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:

    1. GB 7718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;

    2. GB 28050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。

    二、实施范围

    提前实施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类别是熟制水产品[调味海带(裙带菜);酱腌菜(盐水渍菜);食用菌制品(腌渍食用菌);其他罐头[其他罐头(果仁类罐头)];蛋制品[再制蛋类(卤蛋)];豆制品[发酵豆制品:腐乳(白腐乳)];盐渍水产品[盐渍藻类(分装)];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[其他类:其他(即食花生制品)];调味料[半固体(酱)调味料(其他)];速冻调制食品[熟制品(菜肴制品)(非即食)];调味料[半固体(酱)调味料【复合调味酱】]、酱类(豆瓣酱)。

    三、实施安排

    1. 新开发的产品标签设计全部按照新版标准要求执行;

    2. 现有库存成品和包装材料按照原标准执行,待老版包材消耗完毕后,开始按照新版标准要求对食品标签进行改版;

    3. 我公司将于 2027 年 3 月 16 日前完成旧版标签消化及新版标签的切换。

    四、承诺与说明

    提前实施新版标签标准要求的产品,严格按照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设计、制作和使用食品标签,确保标签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规,以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
    在过渡期内,市场上可能出现同一产品 “新老包装并存” 的情况,我公司承诺,始终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放在首位,无论新老包装,产品品质和安全始终如一。

    特此声明。

     

     福建省红太阳精品有限公司
    2025 年 8 12

     

    关于提前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的声明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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